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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 2)

他的上司准备安排人手到这个旅游小镇上,他很高兴组织又要有行动了。于是为了摆脱他的两个厌烦下属,还有他那无聊的生活,他决定主动申请去杂货店里当猎物的店员。第二天他带上一些衣物就来到了小镇上,在附近租了一个单人间,简单收拾了一下就住进去了。晚上的时候,他异常惊讶地发现给他送工刀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那两个下属。两个跟屁虫。

两个人都正常模样打扮,穿着朴素,其中一个人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长方形箱子。李希柘的工刀就在里面沉睡,他能感受到它们的呼吸,微弱但有活力。他赶忙接过箱子,将其搁在床上后,就招呼他们坐下喝茶,只是整个房间里只有一把破烂木头椅子和一个矮脚凳,而他也没有茶叶冲泡,屋里仅有的一个玻璃杯子也还没来得及清洗。两人为了不引起注意,带着做作的表情和李希柘假装闲聊了几句,笑容不自然、动作不正常、话语很凌乱。

他突然觉得自己看过最垃圾的谍战片都没眼前这两个人的表现更垃圾了。兴许是对他们的厌恶这一主观情绪,或者是演员太夸张,李希柘反正觉得其实根本就没必要这么小心谨慎。一切自然就好。谁会去注意一个面善的良好公民呢?这就是我是组长的原因,两个王八蛋。李希柘在心下暗想,无奈行为举止上还要配合两个家伙拙劣的表演。

几分钟后,两个人离开。李希柘关上门,拉上窗帘,又确认了一遍屋子里没有安装摄像头。然后,他迫不及待地打开漆黑的长箱子,里面并列着两把细长的工刀。一把白色,一把黑色。

虽然李希柘不喜欢自己现在的这份工作,但他却非常喜欢自己的工刀。在他第一次进入组织里的刀具陈列室时,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他永远也忘不掉一百平米的房间里整齐地悬挂着上百把刀具,它们像是一个个纪念奖章,毫不羞涩地展示着各自的骄傲。小时候幻想当英雄的梦想再起激生出来。

“你喜欢哪种刀?”中年人看见李希柘脸上的表情,感到很满意。至少,第一次就征服了他对刀具的喜欢。“你可以随意挑选出你喜欢的样式——”

“然后送给我吗?”李希柘环视一周,期待地看着中年人。

“不,为你打造。”中年男人很享受似地看着李希柘这种表情。“我们有一位铁匠,专门打造刀具,你眼前所见的这些刀都是他打造的。”

“这两把为什么挂在这里?”两把在聚光灯下闪着光亮的刀挂在房间墙壁的正中央,正对着大门,李希柘奇怪自己进来时怎么没有看到。两把刀都已经出鞘,也就是悬挂着两把刀以及相应的刀鞘。他走到近前,抬头仰望着这两把刀,内心突然充满了一股敬仰与畏惧,感觉这两把刀像是神圣的天使悬浮在那里,赐予他以祝福。他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它们。

“这两把刀是血色黄昏组织创始人所有的刀。它们悬挂在这里代表着权力与敬畏,两者的刀名即是‘权力’与‘敬畏’,相应的刀语是‘唯一的权力’与‘敬仰的畏惧’。”中年男人面带明显的严肃认真之色。“它们是组织的精神指引。”

中年男人脸上的那种教徒似的信仰让李希柘愣怔了一会儿。“就像耶稣的十字架,是教众膜拜的对象,是不可亵渎的神圣之物?”

“是的。”男子郑重其事的表情让李希柘的揶揄没有得逞。

李希柘沉默地瞻仰了一会儿。“我喜欢这两把刀——”

“很遗憾,你不能选它们。”中年男子自信满满的样子又回到了身上,“我们可以仿造这两把刀为你量身打造一把,但是你的刀名不能和‘权力’与‘敬畏’中的任何一个相同。”

“如果我决定不加入你们了,会怎么样?”李希柘独有的单纯少年模样让男人笑出了声。

“看过《古惑仔》没有?”

“没有。”

“没关系,我只要告诉你一个事实就行了。背叛是一种不容挑战的可耻行为。”

“可我还没决定加入你们。”李希柘惊讶地注视着男人的脸。

他肥厚的嘴唇上挂着戏谑。“你决定先来了解了解,‘了解’即是开始的第一步,走出了第一步便走过了一半。”

“似乎有道理。”李希柘小孩儿似地说道:“我要两把这样的刀。”他转过身来与他对视,“有问题吗?”

“有,”中年男人笑了出来,“就是得辛苦辛苦徐铁匠了。”

李希柘拿出两把工刀——后来他才知道这种刀形的刀叫唐刀——然后缓缓抽出它们,昏暗的灯光在刀身上反射出李希柘脸上喜爱的表情。距离上一次工作已经过了半年,他和朋友们也分离了半年。

他对组织里“不能自己拥有佩刀”这一项规定极为的不满。组织规定要求每次完成工作后,佩刀都得交还给组织统一保管,象征着“权力的统一”和“绝对的服从”,执行下一项工作之前,再由组织派人将佩刀送到手上。

不知道有没有经常擦拭它们。李希柘拿出箱子里面的一块擦刀布,坐在单人床上,将两把刀横放在腿上,像抚摸一个爱人一般温柔地清洁它们的躯体。光亮的刀身沾染过十几个人的鲜血,他仿佛能嗅到淡淡的血腥味儿。

李希柘在十六岁时就加入了血色黄昏,直到如今二十岁。这两把工刀帮助他完成了好几项重要工作,它们像是最亲密的朋友,但他内心感到愧疚,因为他一直不知道怎么给它们取一个满意合适的名字,再配上一条契合的刀语。

刀名与刀语是血色黄昏自创始者流传下来的风气。刀名刻于刀身上,刀语则代表着持刀人的意志。就像“权力”的“唯一的权力”和“敬畏”的“敬仰的畏惧”,表明血色黄昏对所有下属成员持有唯一的权力,以及所有成员对最高权力必须怀有敬仰的畏惧。

李希柘用工作所得的钱财私底下收集了一些军刀,但对它们的喜爱程度远远不及这一白一黑的唐刀。兴许是没有见红的缘故。有时候他会冒出这种念头。这不是没可能,他在心底说服自己。

3

李希柘洗脸刷牙花了几分钟,再上了个厕所。他在杂货店工作快三个月了,重新适应了周围的环境——吃饭去哪家,超市在哪条街,最重要的是找到自己喜欢的姑娘解决生理上的需求——他在心底已经形成了此时此地的一种固定的生活模式。在一家卖早饭的小摊前面,他买了一份豆浆、一笼包子和一根油条,坐在简陋的屋子里用约莫十分钟时间吃完,然后走了十分钟到达杂货店里面,换上工作服便开始工作。在杂货店的工作很简单,每天就只是站着观察顾客有没有偷东西,或者回答顾客们的蠢问题,绝大多数都是关于价钱方面的询问,偶尔还会下苦力搬货物。到了中午,与其他店员轮换着去吃午饭,李希柘喜欢去对面那家小饭馆,每天换一样菜或者面条吃。下午继续他“观察与回答”的工作,到了晚上,打扫一下店里的清洁卫生,就可以关门回家了。

这没趣的工作薪水也让人提不起兴趣,淡季月薪三千,旺季三千五。这点工资勉强够自己花销——房租七百,生活费一千,剩下的钱就花在□□需求上面。李希柘有点庆幸自己的□□不是太强,一个月四五次,差不多每星期一次,要是其余时间欲望来临,他就自己动手解决。但有时候难免会因为这样那样超出了预算,比如内裤破了,得买条内裤,还有香皂、牙膏、洗衣粉等各种生活必需品。

今天李希柘照常去杂货店里工作,开始了一天无趣的日常。他每天都会遇见各式各样的顾客,会回答几乎一样的问题:“哎,这个多少钱啊?”明明价格就在上面,这些人好像瞎了一样看不见。有的人有眼睛,却已经看不见,有的人瞎了,却看得清清楚楚。总得让他浪费一下口舌,偶尔为了应付还得将就着用笑容去讨好这群混蛋。时间太难以磨蹭时,他也会和顾客聊上一两句,权当找一找聊天的快感。

下午,阴沉沉的天注定会安排一场雨水与土地的相遇亲吻。上天的恩泽不仅仅是慷慨的施云布雨,更让李希柘邂逅了短暂的欢喜,印证了爱情的魔力。

杂货店里人来人往的顾客使得李希柘的眼睛很是疲惫,他在脑子里偷偷想念上一次□□的经历,身体的反应清晰地告诉他,可耻又美妙的□□又来作乱了。但随即,爱情的降临即刻浇灭了他身体的原始本能,他才发觉,原来爱情的魅力竟然远远超过了人类自古以来的最原始、最崇高的本能。

那个姑娘叫谷雨或者古语。李希柘只知道两个字的音。姑娘的同伴在人群里叫了她一声,当她转过头来回应时,就在那一刻,李希柘恰好捕捉到了姑娘脸上让他足以沉沦迷醉的微笑。或许这称之为爱情的光芒第一次照耀在李希柘的身上,他满身金光闪烁,然后就变得越来越卑微渺小直到尘埃里漂浮。

李希柘脑子里充满了全身的血液,心脏得不到氧气的供养在砰砰砰地大声抗议。他觉得这是一种非常神奇的心境,但毫无疑问,这就是他的爱情了。但这刹那间产生的爱意不同于他与□□缠绵悱恻时的爱意,它超越了拙劣的感官和丰富的想象,是发自于灵魂的渴望,而非肉体上的快感欲望。

姑娘用不经意的一个行为征服一个男人。这个拥有血技皇权的青年,这个杀手组织血色黄昏里的专职剥夺生命的刽子手。

爱情才是人世间最可怕的杀手,它血淋淋地剜去了一颗又一颗的心,毁灭掉一个又一个的灵魂。

他像是失掉了魂,目光呆滞地尾随着心爱的姑娘,眼前所见的不值一文的各种东西,在她的面前,更加卑微到了尘埃里。李希柘爱上了这个女孩,但他却胆怯的不敢上前去表达自己浓烈的爱,因为有这么多人,因为她不认识自己,因为他不知道怎样去和她聊上几句……这数不清的理由致使他眼睁睁地看着姑娘跨过门槛,走出了店门,就像跨越到了长江遥不可及的对岸。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他反反复复地做下了一个决定。李希柘决定去追求她,像菲利普对米尔德里德那样疯狂的求爱,像徐志摩向林徽因献出火热的爱情。他焦急地等着下班时间的到来,然后汇报上司。刚一下班,他几乎是飞奔回自己的小屋子里,立即给上司打电话说自己不干了,他花了好大一番功夫都没有找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说服上司,最后只得吼一句“反正我不干了,今晚我就向老板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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