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还是不做(上)
经过程骏辰的一番捣弄,镜中的女孩变得细眉弯弯;沾染了眼影,带着珠光亮泽的眼睛装着了那天生浅啡得尤如玻璃珠子一样的瞳仁,眼神迷离得就像一只猫;原本爽直的短髮被盘到了脑后,平添了从来没有的妩媚;雪白的颈,精緻的锁骨,以及那故意从中间裁开的上衣所展然出来的挺拔曲线。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自己。一直以来,生物学的性别是女的,可每个人都把我看成女汉子,总觉得我过于英气,不够温柔,硬朗得无法令人爱上。可是换上了程骏辰亲手缝製的衣服,任他在脸上抹上了我这辈子从没有涂过的脂粉,镜中的自己竟然变得比任何女人都更加女人,艳丽得连身为女子的自己看见了也觉得血脉沸腾。
「满不满意我的手艺?」程骏辰弯低了腰,在我的耳边问道,说话时空气的流动触及了耳朵敏感的神经,我看到,我的耳红了一片。
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透过镜子,看着那张与我并排着的脸。一直以来,我都知道他长得很好看,却从来没有对他起过一点点的歹心。即使已经住在一起了,也从来不曾想过会跟他发展出朋友以外的情谊。
我一直不男不女的,唯一一次的交往也只是闺蜜为了骗我陪她考这里的大学,才叫她的男友扮作追求我。凭我那副样子,勾不起任何男孩的喜欢,更别说像他这种勾勾手指就能有一堆女人前仆后继的男人。爱情于我无缘,我早已选择了放弃,不敢再去想。
再说了,他那个碰不得女人的病注定了他空有着一副好皮囊,却不可能跟任何女人交往。我们的友谊完全建立在「他不把我当成女人」的前提上。因为不像女孩,他可以安然触碰,所以我才会成了他用来作医治怪病的工具。
注定没有男人喜欢的女汉子,碰上了注定不能爱上女人的恐女症患者,怎幺想都想不到「爱情」两个字上去。
可是这一刻,看见彷彿变成了另一个人的自己,就忍不住去想:「其实我跟他,是不是真的不可以?」
「不满意吗?」他见我不回答,眉心皱了一下,开口问道。
我连忙转过脸去,想跟他说「不是」,唇却往他靠过来的耳垂擦了过去。彼此立时都呆住了,有点惶然。
他往后退了一步,我却不知从哪儿来了勇气,靠了过去,双唇直接贴到他的唇上,碰了一下就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