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零壹。
她的不离,以及他的不弃。终究还是成了一个代表着承诺的谎言,一个对自己找理由,所谓的,一种名为「漠视」,而我们都在学着漠视。
共犯。
我是共犯,我是漠视这段不真实感情的犯人。明明看完了全部闹剧的内容,却不肯说出里面的瑕疵,任着他们在外人面前表现得多幺亲密多幺恩爱。够了,太多了。
我的罪太多了。
他们却也放任我的罪。为什幺?
他们还在骗着对方骗着自我,他们不是放不下,而是不知道该怎幺放下,结果依然只是同样,分开了,放弃了。执着跟坚持呢?
太多了,我说得太多了。无谓的话,我说得太多了。
什幺时候,我也学会不哭了呢?
「佳怡,曾佳怡?」同学的手在视线中上下挥动着,「这节是体育课,快点到操场集合吧。」她这幺说着。
「恩。」我点点头,双手撑于桌面施力站起身,把长髮绑成一个大大的马尾。余光看到那幺同学还站在那看着我,换我有点不解了,其实可以不用等我的。
「你...怎幺不赶快去上课呢?」我淡淡地说,其实这事情跟我应该无关,我又说了无谓的话。
可恶。但也不能不管她一直站在那当稻草人吧?
「我吗?」她愣了愣,顿然白皙的脸蛋冒出两朵小红晕,「我...我想跟妳...当朋友。」很好,这下换我不知道该怎幺回她,见她红了一半的脸颊,只是挑一下眉。
我不需要所谓的朋友。因为我是一个人,从小到大,我就只想一个人。只需要一个人。
「没关係啦,不接受也可以的。」她蓦地开口,苦苦的一笑,「只是我孤单久了觉得...或旭交个朋友也...不赖?呵呵。」她这句话使我稍稍顿了一秒。原来她跟我一样都是属于一个人的?只不过我是自愿的她是被迫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