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你怎么说,磊磊做事向来一丝不苟的。高中那会儿,你我学习都比磊磊要好,还做过弊呢,磊磊却从来没有。钻空偷懒的事儿他是不会做的!”
“磊磊就是磊磊!我就是喜欢他这一点!”
“昨天还不肯承认呢,今天就这么坦诚?”
“都被你识破了,我还装个屁呀?”
“那你要不要告诉磊磊?”
“我之所以不说,就是怕他不能接受我,一旦告白失败,我们就回不到过去了。还不如像现在这样!”
“现在这样就能回到过去吗?磊磊是一个很通融的人,其实他知道了,也不会有你担心的事发生!”
“真的会这样吗?”
“告不告诉他,随便你!作为多年的好友忠告你一句,恋爱是讲时机的,你下手晚了,可能就不是你的了!”
到了晚上,我还是老样子,躺在床上看书。他们都奇怪我,为什么整日拿着书不放,就有那么钟爱吗?其实,我没有什么丰富的兴趣爱好,书是我唯一可以征服的东西,读书也是我唯一擅长做的事。自小看书就比常人快,他人看一本的功夫,我已经看完了两三本,内容也是记得清清楚楚。所以,每征服一本书就像是女生减掉了一斤肉,心情是愉悦的。
“吱溜”,**滞的门声让我分了神,从书中抽离出来,就看见磊磊情绪似乎不太好。我记得他是和曦让一起出门的,难道?
“磊磊,曦让呢?”
“昊子,你知道曦让跟我说了什么?”
“什么?”
“他说他喜欢我!”
“那很好啊!”
“好什么?我有了喜欢的人了,他听了之后,很生我气,也不肯跟我一块回来。”
他们两个人的性格我最清楚,一个一定很担心对方的内心会受伤,一个又死要面子尴尬得不敢回来,我立刻放下了书,准备把曦让拎回来。
我夜间的视力不大好,村子里也没有路灯,只有民宿附近依稀有光亮着。我开着手机的手电筒,给曦让打电话。小子不接我电话是吧,我连着打,寻着声,我也能把你找到。
“Leavethisblueneighbourhood,neverknewlovingcouldhurtthisgood……you’redrivingmewildwildwild……”
远远地能听见曦让的手机铃声了,这小子还这是能让我wild,总算找到你了!
“被拒绝了”
“你出的馊主意!”
“磊磊他很担心你,特意让我来找你!还是有点效果的吧?”
“是吗他很担心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