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会求他,会哄他,而不是强硬地要了他。
但是我现在开始后悔了。
我那么爱他,我根本不允许自己有失去他的一天。我要去找他——等我一下地我就要去找他,我得想个办法把他锁起来,藏起来,不能让居心叵测的人找到他。
4.
我的腿还没有好,但是我已经不能再躺下去了。起初的时候我扶着轮椅在城市里找他,到了后来,我支着拐杖去找他。
我不敢去那个我找到他很多次的地方,我得把那个地方留到最后。如果我再去一次那个地方,看不见他的话,我可能就真的疯了。
我在城市里找了一个多月,日日夜夜地找他,找不到,找不到。
最后我还是去了那个地方。我想我要是疯了,大概就能从幻觉里看见他了。
那时候已经接近黄昏——我看见黑暗里有一星火光,是他在从容的抽烟。
他看见我就转身走了,我瘸了腿,追不上他,追他追得摔在地上。
就那么一瞬间,他走远了,我找不到他了。
刚才看见的那一星火花到底是不是幻觉,我分不清。
我爬起来之后,沿着他走过的路吃力地走去,我幻想自己还能追上他,虽然我明知道不可能。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我转过弯,看见他在那里从容地点烟。我扔掉了拐杖扑过去抓住他,听见他说:“啊,真倒霉,点个烟的功夫而已。”
我抱着他开始笑,我知道他就是在等我,他一定是在等我。
他看着我,说:“靠,你特么哭着笑的样子真丑。温锐,你怎么就能那么烦人?”
我抱着他,嗅着他身上的气息,心满意足地看着他慌忙躲开的样子。
如果我靠近他的脖子,他会紧张,他甚至并不知道他会脸红,然后他会装出恶心我的样子,远远躲开。
我很清楚他是个杀手,靠着杀人为生。我给他擦洗身子的时候看见过他身上精瘦的肌肉,我知道凭借我的力气一定打不过他,可是我每次抱住他的时候,他一定会挣扎,但是绝对不会挣扎开。
这种特殊的待遇让我欣喜。
我知道今后他一定还会一次又一次地推开我,但是我开始确认——他不会真的推开我。
真像一只冷淡的猫咪啊,欲迎还拒的模样让人心动。
我又一次地把他带回去了。
这一次我告诉他,我喜欢他。
他说:“温锐,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恶心的人。”
但是在那微弱而又暗沉的夜里,我看见他那张苍白的脸上染了红晕,宛如一朵冷淡的花束终于绽放,在寂静的夜里撒发出诱人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