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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盏路灯曾经被沈华误认成了一轮朝阳,他满心以为自己迎来了晨曦。

可是从来没有人承诺过,成功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疼痛来的十分规律,总是在沈华才刚开始有点意识时就马不停蹄地来了,从不迟到早退,也不消极怠工,在折磨沈华这件事上十分恪尽职守,完成得也相当出色。

沈华总觉得自己只是险险维持着一层完好的皮,内里已经被捣烂了,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疼。疼起来也是五花八门,针刺般密集的有,痉挛般抽搐的也有,火辣辣的灼烧之感也不缺——最有趣的是,这些痛感全部轮换着来,一等沈华开始适应就积极地加剧转变,让他再次尝个鲜,一点也不必担心忍受到麻木。

尽管如此,沈华大部分时间还是能吊着一线清明的——实在不行,就反复默念谭景和——可即使他已经竭尽全力,唯一的作用也不过是让沈华记住了断层断得是多么的突如其来、**脆利落。

短短一瞬,就轻而易举阻隔了他所有的光明。

这让沈华想起一件异曲同工的往事。

他中学时期曾经为一场篮球赛准备了很久。沈华的投篮其实不怎么准,过人倒是很灵巧。为了弥补这个短板,沈华自己私下练了很久,练到三分都能看运气中上几个,自觉参加这场比赛是绰绰有余。

然后他在比赛几天前把韧带拉伤了。

沈华少年时期很是心大,却还是为此扼腕了好几天,那是他第一次懂得何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当时是怎么想的沈华已经全然忘记了,只记得自己零星地臭骂了几句鬼运气。之后学业忙完了就进了社会,再没当初的闲心与兴趣去苦练投篮了。

说来奇怪,在保持清醒这件事上明明沈华比当初期盼的多得多了,付出的努力也完全不是当初能比的,面对大同小异的结局却并没有像当初那样跳脚。

他只是无奈地想:“唉,随它去吧,难不成我还能放弃吗?”

既然不肯放弃,也只好乖乖把人事尽好,等着聆听那无理取闹的天命了。

这愣头青的劲,想来也真是远胜当年。

又或者只是,当初没有人让他执着。

沈华骤然回想起傻不拉几的青春期,在被逗乐之余还有一点轻盈的满足。

他想:“不错,年少时竟然还为喜欢的东西坚持过,好歹也不算是混过去了。”

他给自己盖了个戳,自觉不负少年时光,于是转而琢磨起了谭景和年轻时候的样子。

会经常害羞吗?会成天埋在学习里吗?那时候也会天天运动吗?笑起来是抿着嘴的还是很灿烂?

沈华被自己的想象想的抓耳挠腮的,觉得每个谭景和都十分可爱,无论是什么样的他都喜欢,恨不能穿越回去一把勾搭上,早早过上老夫老妻的生活。

说不定过久了,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舍不得。

沈华微微叹了口气,收回了漫无边际的脑补,用爪子扒住谭景和的手悠了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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