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分卷阅读12(1 / 2)

不过随着熟练,沈华打字的速度也有提升,虽然仍然比不上人类,但是也无需谭景和等太久。

沈华一直以为谭景和等待的时间是去**别的了,毕竟傻等浪费时间又毫无意义,没想到有次无意间发现谭景和等他打字的时候就是直愣愣地看着聊天页面,目光炯炯地魂飞天外。

像一尊虚有其表的蜡像。

第9章第九章

夏季在怨声载道中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临走还厚颜无耻地留下一抹热气腾腾的尾巴,即使秋天畏畏缩缩地来了,仍然没有秋风瑟瑟、层林尽染的样子。

窗外的树意思意思地掉了几片叶子,仍然郁郁葱葱的枝叶被风轻轻带过,发出了错落有致的涛声。

谭景和在簌簌的轻响中手执毛笔,优雅地蘸了蘸墨,沈华好奇地站在书桌一角探头探脑,目光惊诧。

沈华从来不知道谭景和会写毛笔字。谭景和的硬笔字不算张牙舞爪,但确实谈不上遒劲有力或者龙飞凤舞。

谭景和的字很整齐,看着不伤眼,笔画交界处喜欢带出一个小圈,十分有辨识度。

反正沈华可以一眼认出来。

沈华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宣纸,兴致勃勃地围观谭景和展示这项技能。

谭景和落笔了。

他的姿势非常风雅,风适时吹进来,风铃叮叮当当地奏响,背景就像被人精心策划过一样恰到好处。谭景和衬衫袖子卷起一截,袖口处的纽扣潇洒地散着,露出瘦削的手腕和一小段小臂。他指关节微微突出,指甲被整齐地修剪过,有着圆润的弧线。

至少对沈华来说,这一刹那几乎称得上是赏心悦目的。

但是谭景和的字一露脸,诗意就立刻马不停蹄地跑了,走得要多远有多远,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倒不是说多丑,只是谭景和估计也是初次尝试,写的一笔一画,用的是小学生认认真真地抄写生字的字体。

太出戏了!

沈华只想回到刚刚那一幕,跟这冷酷无情的现实说再见。

谭景和像是也是被自己的毛笔字寒碜到了,慢悠悠地写完两个词后就把宣纸抛一边,拿出准备好的米字格。

这么看来,更像小学生练字了。

沈华凑过去一看,谭景和写的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沈华心一动,蓦地转身,毛躁地将砚台碰得一滑,满载的油墨顿时毫不客气地在沈华毛发上留下鲜明的痕迹。

也算浓墨重彩了。

沈华欲哭无泪地看着砚台,没想到谭景和装个逼他当个无辜的围观群众也会被殃及。

沈华悲伤地一口咬住谭景和垂落的袖口,让他潇洒!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