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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主魂对哈利的愤恨不比原著的少,但却并没执着于哈利的血,所以他在几乎是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复活了。

主魂复活,当然要召集食死徒,这个时候就和冠冕产生交集和矛盾了。两个伏地魔相见,虽然是冠冕把食死徒们从阿兹卡班救出来的,而且从身体质量上看,冠冕的身体也比主魂要强,但身为魂片,冠冕先天上就弱于伏地魔,只要他们俩之间达到一定距离,而且伏地魔愿意,他就能将魂片收回!

即使脚后跟思考也能知道,只要让主魂认为他有威胁,那么冠冕就是被吸收消化的下场,那对魂器来说与死亡无异。

即使因为魂片中主导感情的影响,冠冕是个羡慕葛莱芬多的热血青年,但他毕竟是个伏地魔,是个斯莱特林,他不可能在明知道必死的情况下,依旧表现得大义凛然,宁死不屈,那对斯莱特林来说是只会让自己的白白牺牲的傻瓜行为。

不过冠冕也不可能告诉主魂,他是被哈利收买的。冠冕对伏地魔说的是:他迷惑了某个闯进有求必应室的赫奇帕奇小笨蛋,离开了霍格沃茨,无意中碰到了逃亡的小巴蒂·克劳奇,在获得身体后,进一步攻陷了整个阿兹卡班。而现在既然主魂出现了,他当然是甘愿退让。至于是让他继续以一个普通巫师的身份,为伏地魔效力,还是干脆将这个身体破坏,让他重新去做那个魂器,都由主魂决定。

主魂很大度的接受了冠冕的效忠,甚至还承诺未来要和他共同执掌这个世界——听着戒指讲述的哈利对于伏地魔竟然会这么说显然有些意外,毕竟,伏地魔是一个独裁、疯狂、且霸道的家伙,让他和其他人平分什么,即使是口头上说说,都有些不可思议。

“那家伙不是说说而已。”看到哈利脸上的惊讶,没等戒指解释什么,挂坠盒一脸嘲讽的开口了,“其实简单的说,就是主魂‘爱’上冠冕了。”

“爱?”这下哈利更莫名其妙了,毕竟挂坠盒才是主魂的爱情不是吗?

“那种爱和我对阿布拉克的不一样!那个吸引他的,仍旧是他自己,那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对过去的怀念。”挂坠盒有些愤恨的说着,因为在他看来,这仍就算是伏地魔背叛了阿布拉克萨斯——身体上的出轨挂坠盒无所谓,但精神上的出轨,就让他有些无法忍耐了。

伏地魔十几年前被一个婴儿击败,起身体验了什么叫爬的越高,摔得越狠。他从高高在上的黑暗主君,瞬间变成了只能附身在冷血爬虫身上挣扎求生的可怜虫。十几年后终于回到巫师的世界,他原本应该是以为在顷刻间就能恢复自己的荣耀吧?可结果却又被同一个孩子折腾得凄惨无比。

而他终于复活的时候。他看到了冠冕……

冠冕使用的复活方法,基础还是和主魂相同,但坩埚里的药剂,是经过魔药大师之手的改进型;父亲的骨,虽然仍旧是汤姆·里德尔的骨,但却已经过了魔药浸泡,那骨头几乎恢复到了新鲜骨骼的程度;仆人的肉,来自小巴蒂,是用咒语取出的一部分心脏的肌肉;仇敌的血,这次可不是哈利提供了,而是卢修斯弄来的,发疯的隆巴顿先生的血。

这样诞生的冠冕,有着一张和他父亲一样英俊的脸,而且还是三十多岁,将近四十,男人最成熟,最富有魅力的时候,也几乎是伏地魔本人最荣耀最成功的时期——说是几乎,因为之后他就剔除了身上所有属于麻瓜的血液,把自己变成一个怪物了。

所以,伏地魔看着冠冕,就像是看到了他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美,怎么看怎么觉得吸引人,其实说到底,是这个疯子自恋。

解释完这点小插曲,戒指继续朝下讲。

也就是说,冠冕和那群食死徒从小汉克顿失去了踪影,实际上就是和主魂“会和”去了。不过当时,他甚至连这边的几个魂器兄弟都没通知,以为一方面是他觉得那个时候哈利在霍格沃茨,根根本帮不上什么忙。另外一方面,冠冕可不是一个乖乖听从上级指示,有问题就立刻通报的乖宝宝,他觉得既然已经偏离了一开始和哈利商议的轨道,那么剩下的都可以由他自己处理了。

所以,他没找哈利,反而是给自己找了一个合伙人——阿布拉克萨斯。因为他知道,阿布拉克萨斯碍于哈利和马尔福家族现在的同盟状态,放弃了对他们这些魂器“做点什么”的权利,但是他绝对不可能连对主魂复仇的权利也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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