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知道哈哈哈。」那妳问个毛。
「他以前的棒球手套上有小熊维尼的图案,超可爱的。」她又传。
「我要看照片!」我满好奇那长怎样的,毕竟不常见,物以稀为贵。
「自己找。」她真无情。
「那算了。」陈思蓉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地震、壁虎和麻烦。
过了一分钟,她传了一张图片,是红底棒球手套,缝了一个Q版小熊维尼。
「不是叫我自己找?」我在心里偷笑。
「我不知道妳动一下手很难耶。」
「哎呀!那很好啊!代表妳更了解我了。」
我只是开玩笑,她却回:「是啊!这样很好。」
这样很好…吗?
讨厌棒球的我,为了不间断和她聊天,总共看了三个小时的实况转播,直到波多黎各轰出全垒打时,才关电视。
热爱棒球又爱哭的张梵榕现在应该在电视机前崩溃吧!
「欸所以妳到底喜欢谁?妳都不告诉我。」不知道为何,她话题一转,又转到这了,她干嘛那幺想知道?
「妳真的想知道?」就算那可能破坏现在的平衡?
「我真的很想知道,妳快说啦!」她真得很烦。
好啊!想知道是不是,老娘豁出去了,最不好的结果也只是踢到铁板痛两天就好。
「好啊!我告诉妳,我一直不告诉妳的原因是因为我喜欢妳,妳说妳喜欢的是男生,所以我怕我说了,我们之间会隔着浓浓的尴尬,我怕妳会躲我,我怕我们以后什幺也不是!」按下传送键,我能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她已读,我没有勇气看她的回应,就将手机关机。明明今天什幺事也没做,我却觉得筋疲力尽。
十一月十五号,我向妳告白了。
结束了六十天的暗恋,从明天开始,是单恋的第一天。
我把情绪交给妳管理六十天,那妳能把心交给我管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