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儿?」
那时我下了决心要闯出一番事业。做sales,卖衫卖饰物卖名牌,终究是个打工仔,能赚多少?我算是有学历,背着家人考了会考、高考,两次均夺得佳绩,高考更拿了一优四良,愿意收我读书的学系多的是,但让我读到大学,那又怎样?
我有很多想要的东西,可是无论我怎样付出,最后得到的人,都是春鸣。然后我什幺都不要,我想要钱。我要赚很多很多钱,因为我既恨又爱着钱。有钱,不止能令我继续升学那幺简单,只要资源充足,妈妈就不会将一切都倾斜到春鸣身上。我可以忍受的,春鸣佔九成的爱,我只佔一成,够我生活就可以了。
所以,要是有钱,是不是我们一家人都能快乐起来呢?
那时,我是这样想的。
由我十八岁到廿二岁的四年间,我读完一个又一个的课程:化妆、set头、美容。我打工的时间愈来愈长,钱真的不够用:要买化妆品跟用具、一大部分预留作春鸣日后的大学学费、家用,还有我自己的学费。走到尽头,妈向我讨学费跟家用,可我手头上真的没钱,我很认真地想,要不要出去做援交呢?以我的材料,用身体赚回来的钱也该不少。
春鸣充当我练习化妆的模特儿,我让他戴一顶长假髮,为他化不同的妆容、做头髮,拍了照片或影片就放上自己的Facebook,渐渐有很多人在Facebook加我做朋友。我从不讳言模特儿是男生,人们讶异我竟能将一个男生化成美丽的女子。我倒觉得自己不是那幺手巧,只是春鸣太漂亮、太招人,稍加妆点已很迷人。
有一晚,我为他敷冻膜,轻叹:「钱不够用啊……光是花在我们脸上的就不少。」
「那幺,你少买一些化妆品就好了。」自从我们几个月没发生关係,春鸣对我的态度渐渐回复如常,好像铁了心要忘记那出轨的半年。我默默看在眼里,既然他想这样,而我暂时没心情折腾他,就由他去了。
「不行,这些东西将来是我的谋生工具,不能省。再者,将你变得这幺美丽,我也很有成功感,这是我的新乐趣。」我喜孜孜地说,春鸣脸皮薄,被我调侃一下就脸红。我大多数时候讨厌他,然而,十几廿年一起成长,岂会没有半点情份?我喜欢他被我逗得脸红的样子。他看见我受苦,然后拚命待我好,那股天真的痴劲叫人烦厌,可是,当我真的很寂寞、很难过的时候,身边有个傻弟弟陪着,心里就没那幺难受。
没什幺特别事发生时,我是喜欢春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