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二日的早上八时五十分,他坐在店里收银机旁吃早餐,一个热狗;十月廿八日下午两点,他忽然觉得冷,穿上一件连帽黑色外套时低头扣拉链的神态。我会画这种生活化的速写,只要想画,或者我觉得他那刻的姿态很美、想记下来,我就随手拿起身边的纸画。我甚至在一张空白支票的背部画了他的侧脸。他常常抱怨我用店里的纸袋画速写,但只要我递上一只手,他就立刻消气。阿悦是个简单直接的人,私下像个小孩子,只有应对客人或聊生意时,才会流露符合年龄的成熟。
他需要我的手、我的艺术触觉,我是他的下属,同时满足他对于手的迷恋。我又在一个场所找到我的用处。尽管我们不是情人,但附近的街坊都以为我们关係匪浅,那大概是因为他老是把玩我的手,别人就以为我们在牵手、调情。
我们在长洲的店过了大半年才勉强能回本,我一直忙于事业,没有回家。爸妈差不多每星期来看我,给我送水果、蛋糕、汤水、饭菜,好像怕我饿坏。我笑说,你以为我坐监吗?他们问:「你还有没有想念苗宇那个臭小子?」
「别叫阿宇『臭小子』,他又没做过什幺坏事。他忍受我这幺多年、一直让我记录,我很感激他。」我看了看坐在新旁大啖着蛋糕的阿悦,他吃得满嘴忌廉就想去招呼刚进店舖的客人,我拽着他的手,用随身带着的手绢为他擦嘴,才放他走,并说:「起初我觉得很空虚,因为,我很想要记下一点什幺东西,但又没有值得记下的。然而,自从我开始记录阿悦的事,就不空虚了,也很少再想起苗宇。」
我为爸妈展示短短几个月的记录,他们看得啧啧称奇,眼露暧昧:「那……你跟这位师兄到底是什幺关係?」
阿悦跟我相视而笑,知道爸妈误会了。他半真半假地说:「世伯、伯母,我已经不能没了你们的女儿。」爸妈直夸我们很登对,硬是要帮我们拍照留念,我无奈地从了他们。相片中,阿悦环着我的肩膊,比着胜利手势,我牵起嘴角,似笑非笑的。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把这张照片沖晒出来,特地买了一个相架,把这照片放在我家客厅的当眼处。某次苗宇举家上去我家吃饭,见到照片,再三求爸妈告诉他我的下落。爸妈以为阿悦是我的新欢,怕他破坏我的「新恋情」,坚持不肯说。
我在长洲度过一个寒暑。可能曾经历过无法记录的痛苦日子,一旦阿悦愿意让我记录,我简直是变本加厉地画——各种材质、颜料,他的不同姿态、音容笑貌,全都记下。我们系里的一位教授也来看过我们的店。田教授欣赏阿悦的创作及我那仔细得令人吃惊的记录,邀请我们参加他举办的画展。
我们当然求之不得。田教授是一位很有江湖地位的艺术家,又爱扶助后辈发展事业。在那之后的四个月,我们参展了。田教授出让一个角落,专门展出我的记录,那可算是我人生最有满足感的时刻,因为,我的记录不再是偏执的表现。
有人欣赏我鉅细无遗的记录,甚至有一个记者访问我跟阿悦,在一本文艺周刊登出这访问。我爸妈乐得将这访问放上Facebook,让朋友、亲戚知道我捞出一些小名气。
我只觉他们开心得太夸张,没想过这成为苗宇找到我的导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