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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偏执》(3)(1 / 2)

一、《偏执》(3)

(3)

我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是一个无聊的女人:普通地升上中学、大学,普通地从艺术系毕业,为了糊口而找了份普通的文职,由于工作不繁重,我每晚总有时间画点涂鸦。我以画笔填满了一本又一本画册。一般女人的钱都用来买衣服、化妆品,我的,都用来买颜料。

其实我不是没钱。但是,每一根粉彩都要用尽最后的一块,每支水彩、油彩,非得用到以剪刀剖开一半、连管里的一点一滴颜料到用完的地步,才捨得把它们丢掉。在我丢去每一盒用完的颜少之前,都要经过仪式:若是一盒五十枝的粉彩,我要将裹着每根粉彩的纸摊平,一张张密铺于颜色盒上,风乾;若是广告彩、水彩跟油彩,我会将每支颜料剖开、搜刮出最后一滴颜料,洗净每根管子,风乾。出嫁前,我房里有一阵因年月积下的颜料味道,也只有我能安然待在这样的空间。

将它们丢掉前,我会拍一张即影即有的宝丽莱照片,记录它们那跟我一样普通的一生。因此,我不会忘记自己用过的每一盒颜料。

若没有人记得它们,那它们的死亡听起来,不是很寂寞吗?

它们明明那幺有价值,搞不好比我普通的人生更有价值。因为我总是质疑:我的人生也有为别人带来价值吗?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也就是为别人的人生带了一点什幺有价值的东西。

比如是我最爱的人,苗宇。

我认识苗宇的时候,他还是个纯真的孩子,一张脸圆如月盘,白嫩可爱。我小时候长得比他高,又确实比他早两个月出生,我们的父母是要好的中学同学,因此我们算是零岁以来的朋友。他老爱跟在我后面,叫我「姐姐」、「姐姐」的,长大一点才叫我「小意」。他喜欢各种类型的动物,我有空就画动物送给他:圆滚滚的小猫、长着呆脸的小狗、精灵的老鼠、有点蠢跟固执的牛,我觉得他最像小白兔,聪明,雪白滚圆的,很可爱。

小小的苗宇被我画的动物四格漫画逗笑,我觉得自己毕竟有点用处,我能逗他笑。

上了中学的苗宇身子抽高,就不再像小白兔了,令我有点感伤。我会画画的才能却依然为他带来用处:他用我的画去讨少女的欢心。我是个热衷于记录的人,一不记录生活里的任何细节,我就浑身不舒服,我很怕自己会忘掉生活里那美好的事物。除了在房里挂满风乾中的、用完及清洗过的颜料管子,我也拍下我为苗宇画过的每一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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