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我第一次跟他吵架大眼瞪小眼,才发现??不妙啊!
而且,除了损我外,他的个性其实「偶尔」还不错。
很多事情,我上课晃神没听到,「大致上」他都会提醒我。
美劳用具没带,「大概」他都会借我。
班上私下约的活动,「原则上」他都会邀我。
奇怪了?明明是「程成成令人生气」怎幺感觉变成「程成成讨人喜欢」?
不不不!他有什幺特别的?
只不过比别人高一些,比别人帅一些,比别人聪明一些而已嘛!
还有最重要的一件事,他、不、喜、欢、我。
噹——噹——噹——噹——
嗯,或许还有一样重要的一件事,下课了,数学课本我一页都没碰。
当然,一切责任我就洋洋洒洒的归咎于程成成啦。
「啦!啦!啦!」我佯装开心样回到座位上,不想让程成成发现我哭了。
但我忘了一件事,程成成是所谓「见渺小微物,便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的那种「观察细微」的人,就算我已经确定没有红着眼,颊边也没有泪痕,他还是丢下一句话:「爱哭鬼。」然后匆匆跑远离我。
我记得他说过:「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的就是眼泪和恰女人。」
所以若是恰女人流着眼泪,他大概会逃之夭夭吧。
奇怪了,我现在是承认自己是恰女人吗?
我感动的看着陈媚颖走了过来,简单说了几句安慰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