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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1 / 2)

“子裴,这么多年来,我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能走进我心中的,左右也不过是一个余生生,你如何能断定我是一个花花大少?”

“你别忘了,我们两家,可是有一个结不开的死结。”

“我相信事在人为,已经死去的人不可以成为阻挡活着的人幸福的理由,再说,那也不过是我家老头子的一厢情愿,或者只是他愤怒竟有人敢反抗他权威,扫了他的面子罢了。”

余生生的酒品很不好,不,应该说是惨绝人寰。

不过是两杯葡萄酒下肚,就成了羊癫疯。我很后悔带她来吃烤番薯,其实,更后悔地是,往她面前摆了一杯酒,看着她在床上把我的卧室搅了一个天翻地覆,我有些哭笑不得,只有喝醉酒的她才会露出那不依不挠的孩子气,就像是很久以前的那个余生生回来了,这一点发现让我很是开心。于是我便软着嗓子,耐着性子哄她睡觉。

“顾睿尔,你的睫毛怎么可以这样长,竟然比我的都要长,你让我怎么办嘛!”她滚热的手抚上我的睫毛,那一刻我怕自己再待在房间里,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可是,她却是贴着我的身子,顺着我的手攀爬上来,如一株菟丝一般柔软,竟让我舍不得去拒绝。于是我便伸出手抱着她柔软的身子,终于,我可以离着她这般近,那么地契合,就像是我们原本就是一个圆,只是上苍把我们分隔开了,现在,我又找回了那块骨头。她蹭了蹭我的胸膛,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安静下来,呼出绵长的气息。我就这般抱着她坐了一个晚上,想起很多东西,无一不是和她有关,高显,放弃生生是你最大的不幸。我细细地摸过生生的脸庞,从此之后,便由我守护在你身边,可好?

那天早晨,确切的说,应该是中午,我是被一阵米饭的清香唤醒的,肚子早在睡觉前便饿了,昨天被生生整的够惨,桌子上一些重要的文件都被她丢了一地,还好房间里铺了一层厚厚的毛毯,不然自己的手机不知会有什么下场。这个女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淑女,但是骨子里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那么野,一喝酒,便露了行,完全不知矜持为何物。

我抱着得逞的心思,而面子上却是一脸的不耐烦,还有被吵醒的起床气,欣赏着她脸色的变化,这着实是一件善心悦目的事情,我很愉快。

再睡了一阵,我随便披了一件衬衫走出卧室门,看见厨房玻璃门后一个娇小的身影在里面忙忙碌碌地炒着菜,油烟机开得轰轰响,木制的铲勺一下一下敲打着锅,第一次觉得,这个房子有家的感觉。唔,虽然眼前这个女子有时候不那么女人,看着厨房里一片狼藉,各色盘子凌乱地摊了一桌,这个只懂得将新的盘子从碗橱里一一取出,却怠于将已经用过的盘子整理在一旁的小女人啊,我按了按额角,算了,这些小毛病以后可以慢慢调教,也不急在一时。那一刻,只是觉得“来日方长”这个词语很温暖,就像是她煮着的那盅汤。

如今,生生,你还是那个你,那么,我必不会放手。

、无名氏

阿斯顿马丁停了下来,完美的减速,仿佛在宣称他是无冕之王,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从里面出来,一看,便使人转不开眼,有时,上苍还是很不公平的,赐予人完美的皮相时,还赐予他同等的财富,也许那时的上苍正在打盹。年轻的男子微微皱了皱眉头,“鱼的记忆”,他抬头看到了这个招牌,好像最近比较红,自己的以及兄弟的那些情人聚在一起整天都在讨论这家书店,于是他迈开了修长的步,一进门便能看见一个壁炉,旁边堆的不是木头,而是几本散落的书,好像被主人遗忘在这个角落,一排排看过去,果然,都是英文的,头顶上悬挂着硕大的一盏水晶吊灯,六只麋鹿的头从不同方向伸出,形态各异,鹿角盘踞了差不多整个天花板,木制的回旋梯,踩在上面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似乎年久失修,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簇新的,一伸手,便能取下墙面上的书,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将树枝的影子投射在这一排排的书架上,把空间切割成不等的形状,有种莫名的慵懒,闲适,倒真是一个休闲的好去处。他听见有一阵悠扬的钢琴声自左手边的房间传出,一个纤细的背影,看不真切,《卡农》柔美的调子在懒散的午后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如两枝缠绕的蔓藤,不停地追逐着彼此,像是诉说着一个古老而又浪漫的爱情故事,相思,欢喜,愉悦,悲伤,生死离别,只是少了一些疼彻心扉的苦涩,无端让人想到哀而不伤,男子微微失了神,待到他想推开门找弹钢琴的女子时,琴音早已断,只留下钢琴微微的余音,似乎琴键还在微微的颤动,下一秒,便可以看见那个女子转过头来对着他微微一笑,然后,他绅士般地做自我介绍。所有的一切按照他的想象按部就班,只是,少了那个原本应该坐在椅子上的女子,他微微怔了一下,便大步走开去找她,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是徒劳的,仿佛刚刚的那一幕只是一个幻觉,没有女子,没有《卡农》,只有他,这个陌生的闯入者。墙面被刷成嫩绿色,就像春天里吐出的娇嫩的新叶,有三张沙发,三面墙上装满了各种书籍,fi,scefi,poetry,就连书架上的标签也是细细柔柔的,男子摇了摇头便走了。只是之后的一个礼拜,总能看见这个帅气又多金的男子天天光顾这家书店,无形中,女顾客的数量增加了整整三倍,销量也蹭蹭得往上升。

余生生和往常一样,窝在她自己的小天地中,随手抽出一本书,lefilsdelalumière,光明之子,贾克的这套拉美西斯五部曲她看了不下十遍,手上的这一套还是在巴黎的时候买的,她很开心,因为她终于实现了她曾经暗暗下决心要用毕生的精力经营一家书店的愿望。

她在婚后索性懒得去莫氏踩点了,便知会了一声自家大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后莫氏的事情她还是少参与为好,毕竟自家老公和他们做的多是差不多类型的,知道太多反而不好。拿出了毕生的积蓄,确切的说,是分到的年终红利,在繁华地段盘了一间两层楼的店面,自然,她那点钱是不够的,于是动用了顾睿的财产,有句话说的好,夫妻一体么,共同财产,自己也是为了这个家打拼,没理由都要自己掏钱的。在很小的时候,小到她拥有自己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时,她便有了这个开书店的愿望,在巴黎的莎士比亚书店转达了几圈之后,这个心愿就更为强烈了,她要开一间纯英文的书店,拒绝所有的教科书,只卖一些休闲的小说和名着,整整一年过后,余生生的书店才开张,不过她很开心,毕竟按照原计划,是要等自己四十或者是五十的时候才能拥有这么一家书店的,现在顾睿帮自己圆了这个梦想,内心美滋滋地如同灌了千杯的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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