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慕云低头顺耳地聆听着孙夫人的教诲,心里却是牢骚不已。不就随便说了个打不赢就跑吗?至于啰啰嗦嗦这么一大堆吗?只是孙慕云现在再反感,也不敢有所反驳,老爹已经得罪了,这娘可是一面大盾牌!自己若为泄一时不满,把她从盾牌变成了对准自己的长矛,岂不因小失大?
孙娴自然感受得到空气里那一丝冷战的味道,连忙出来做和事老:“娘,四弟第一次出征,您也不鼓励鼓励他……对了,四弟,娘有两件礼物要送给你呢!”
孙慕云抬眼看了看孙夫人,又看了看孙娴,才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娘,您要送我什么礼物啊?”
孙夫人转脸去看了孙娴一眼,见孙娴目光炯炯地盯着自己,这才想起此来的目的,于是暂时放下对孙慕云的训斥,朝门外喊道:“把它抬进来!”
只听门外诺了一声,就有两个下人抬着一副盔甲走了进来。孙慕云一愕:“这不是传说中的鱼鳞甲吗?”乍观之下,这副鱼鳞甲厚实沉重,泛着寒光的鳞片密集错落,便知对刀剑有着强悍的抵抗力。
孙慕云连忙起身走到鱼鳞甲前,用手一摸,发现所用的皮居然并非牛皮、羊皮、皮革之流,而是一种孙慕云后世也闻所未闻的更加坚实的皮种。至于衣甲的所缀的鳞片,更是非铁非钢,很可能是一种合成金属所造,比钢铁更加坚强!
孙慕云目放喜光:“娘,这是给我的?”据孙慕云所知,鱼鳞甲在整个冷兵器时代,也未能完全推广。其造工程序之繁琐精细,造价之高,就已决定鱼鳞甲不是那些小兵小卒能够享用的。何况这副鱼鳞甲的制材一看便知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贝,能披着它上战场杀敌,死的几率至少降低一半。
孙夫人在一旁解说道:“此乃连锁鱼鳞甲,是你外祖父当年所披挂之物。此甲材质特殊,百年不朽,你外祖父当年正是凭借此甲纵横天下!如今我将它赠送于你,你当好生善待,不可辱没此甲威名!”
孙慕云忙不迭地点头:“您放心,我会好好对它的!”孙慕云兴奋不已,这可是百年不朽的宝物啊!拿到后世就又是一件国宝啊!看来娘虽然苛责自己,但爱子之心还是一分不减的。
“第二件礼物,你也得好生对待!”孙夫人沉着脸,望着孙慕云道:“你若敢亏待于她,为娘决不轻饶!”
孙慕云呵呵傻笑:“我哪敢呐?娘,无论您送我什么礼物,我都会对它爱护有加,惜如珍宝的!”
孙娴突然抿嘴一笑,别过脸去。孙夫人怔怔地看了孙慕云半晌,才道:“但愿如此!”随后手一招,唤了一声:“蝶儿……”
那个随着孙夫人和孙娴进来的丫鬟走上前来,垂着头,小脸红扑扑的。只见她盈盈一礼,蚊声道:“蝶儿见过公子!”
此时虽满室青灯,但光线也不甚强,加上蝶儿垂着头,孙慕云也看不到蝶儿的表情,于是天真地问了一句:“蝶儿,娘送我的第二件礼物是什么啊?”
“奴婢……奴婢……”蝶儿芳心涌动,不敢抬头,说话支支吾吾。
孙慕云好生奇怪地望着蝶儿,见她“奴婢”了半天,也没“奴婢”出个结果来,不由得望向孙娴。孙娴见四弟目光移来,连忙斟茶自饮,不去接触孙慕云的目光。
无奈之下,孙慕云只好看向孙夫人,孙夫人立身而起:“她便是娘送你的第二件礼物!”说罢,便面无表情出门而去了。儿子终于长大了,作为娘她应该高兴。只是这个孙慕云是不是她儿子,她都还不清楚,有此心结存在,她又怎能高兴得起来?
孙娴见孙夫人离去,连忙站起身来,对孙慕云道:“四弟,娘一片苦心,你可不要辜负……”孙娴终究是女儿家,这种话在自己弟弟面前自也难以启齿。于是话不说完,也揶揄地笑着出去了。
孙慕云顿时傻在那里,这丫头就是第二件礼物?!其实作为一个男人,他是很兴奋能遇上这种美事的,但作为一个后世受过高等教育的有良心的男人来说,他又是矛盾的。他猜想老娘可能是怕自己重蹈大哥和三哥的覆辙,想为孙慕云一脉留下点种吧!只是他和眼前这个不过十五六岁的小丫鬟,根本就没有一起生活过,除了自己第二次苏醒时,见过一面,彼此之间更是毫无情感可言。加上他后世之时,连恋爱都没有谈过,陡然跳过那一环玩激进,心理障碍还不是一般地小!
尤其他白天已经得知杨思思这个后世人的存在,他就更觉矛盾不堪。自己可是立志要娶杨思思的!如果在之前还收一个通房丫头,将来战场如能侥幸归来,要怎么去面对她呀?
孙慕云苦着脸,矛盾之余,又看了看蝶儿。现在他才明白这丫头为何进门后总是低着头,除了奴婢的规矩之外,只怕更多是出于自己方才那番表白!
蝶儿似乎也是浑身不自在,忐忑了半晌,才前言不搭后语道:“奴婢……奴婢奉夫人之命,哦不……奴婢伺候公子沐浴!”说完朝门外拍了拍掌,然后又拘束地收到身前。
门外响起两个丫鬟的声音:“是!”随着便是离去的脚步声。
孙慕云大惊,连忙摆手道:“蝶儿,你你,你误会了,我,不是你想的那意思……是……你叫我怎么说呢?我……哎呀!”孙慕云本来极有急智,但他是一个未经女人洗礼过的男孩,如今飞来艳福,除了思维短路,哪儿还能想到什么妙招?
蝶儿原本便是伺候孙慕云的丫鬟,一般而言,到了她这个年纪,早便该是孙慕云的通房丫头。但家主孙霸却下了一道不准孙慕云动府上女子的禁令,蝶儿也才有幸保留到现在。
对于蝶儿而言,她的命运只有两种:一种是成为孙慕云的通房丫头,再看孙慕云的满意程度而后定名分;一种是被孙府赶出府内,回到故乡,然后听从他哥哥的安排,嫁给一个老头做媳妇。
俗话说,宁为君子妾,不做庸人妻。孙四公子是世家大族的公子,早已被刻下了“君子”的烙印,加上他仪表不俗,比之村里那个老头自然要强去千万倍。唯有一点,那就是这位四公子喜欢沾花惹草,但这不是她一个通房丫头所应管的了,因此,蝶儿从一开始就没有太多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