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还家不过月余,这些日子以来,他性情大变。之前,他深居简出,不爱在公共场合或者稠人广座中露面;而今,他每天都出门闲游。像他这样孤僻冷厉的性格,按说不会有很多社会交往,可他人缘奇好,约会甚多——他殷实的财富引得大家都对他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盛请他到家里作客的人天天络绎不绝,他出人意料地作了一些回访。市里有一家男士俱乐部,他是这家俱乐部的主要出资者,所以,有时他也会在那里度夜,不回别墅。有传言说,他可能选择定居这里,他的声望使人渴求他住在这里——他的到来大大提升了此地富翁的档次。
在家里,他也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或者不如说,是有人揭去了他严冷的面具,还给了他真实的面容。我注意过他精神面貌的每一个变化。他不再郁郁寡欢,心事重重;长期束箍他的精神桎梏化为乌有,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怫然厌世的神情一扫而光——嘴唇、鼻子、下巴、下颏的那些触目惊心的线条不见了——又宽又高的额头泛出淡淡的放达的光辉。如今,我们每天看到的,是一张意气风发、叫人开朗的面孔;一种旺盛的生命力、一种果断的精气,从他身上放射出来,就好像森林中的阳光,悄无声息而又深沉光灿,靠近他真是妙不可言。
有一天,他应邀参加一个宴会。林医生照例来探看老太太的病状,工作完结后,他告知我,从这个月开始,我的薪金增加到三千五百元。并说,这是郑先生的意思。整整一个白天,我心神不宁。说真的,我很满意现在的薪水,并不觊觎更高的待遇。但转念一想,有钱人的性格既然古怪,做出来的事情也肯定如此。——尽管这样,我还是觉得我的薪水不循常理,与我付出的劳动并不相符。
白天已尽。夕阳舍不得离开春夏之交的黄昏,把它最后的余辉依依不舍地撒在西窗台上。夜暮降临,郑先生还没回来。我的思绪在一番思索后已经调适过来。我在暮霭中回眸遥望,随着渐浓的晚霞凝厚变深,窗外的景色静止在一片深沉的空蒙中。我向雾帷重叠的树林望去,树木和苍空都消隐在沉黑的幕纱里了。
工作一天之后,我离开椅子,走至窗前。一弯新月在云朵里时隐时现,给黑黟黟的夜幕射来缕缕淡色的银光。春末夏初,静夜是那么幽谧。树枝轻轻摇拂着,但听不到半点的响声。我放下帷帘。这时候,外面石板路上响起汽车碾过的声音和悄然熄灭的刹车声。主人终于回来了。而我,因为不困,尚未睡下。
我料想,郑先生刚刚访友归来,时间还早,他可能不会很快就寝。我刚这样想着,就听到轻轻的款门声。
“是谁?”我应门问。
“是我。”小崔说。“植莉姐。”
我打开门。
“有事吗?”
“郑先生请你到小客厅去一趟。”
“好的,我这就去。”
小崔传了口讯就回房了。我轻手轻脚离开房间,关上房门。我迈下楼梯。楼下静悄悄的,但大厅和小客厅的灯光都亮着。厅里的大玻璃门关好了,拉上了洁白的帷幔。我一脚踏入小客厅,看见郑先生舒舒坦坦地靠在沙发里,三扇窗户全洞开着,一枝蔷薇从露台探进窗户,紫红的蓓蕾含苞欲放。郑先生悠闲地安坐在那里,手里慢慢转动着一只玻璃酒杯——杯子里有半杯深红色的葡萄酒。我进去后,他让我像上次那样,坐到他对面的位置上,然后问我:
“要不要来一杯?”
“我不会喝酒。”我说。
“植莉,你从来没喝过酒吧?”
“没有。”
“这是一九八七年产的法国红葡萄酒,我在香港买的。为什么不尝尝?——你从来没尝过的味道,你不好奇吗?”
“我听说,酒是苦的,喝多了还会上瘾。”
“这就是生活,有人说它苦,有人却说它醇。”他细细品尝了一口。“上瘾了又怎么样?——我才不在乎呢!”
“郑先生,林医生跟我说,你给我加薪了?”
“不错。怎么,你不喜欢?”
“没有;只是——”
“这是你应得的,千万不要不好意思。我本人是不会因为性别问题,给别人什么优待的。你的酬金,跟老王和小崔是一样的。”
“可我毕竟刚来没多久。”
“我注重的是表现,而不是资历。凡是有工作能力,又不向我提出要求的,我就是这样奖赏他的,——而且,我一般不和别人做交易,当我给你们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不期望得到报答,我不用你们偿还我——所以,你不用特别感谢我。”
既然他三番四次请求我,不要对他太客套,我如再言谢,就显得造作了。尽管如此,我还是从心里感激他。
“植莉,你很谨慎。想必在其他方面,你也是规行矩步,毫不荀且的。我今天去赴一位朋友的宴会。她最近结婚了,嫁了一个台湾人。有趣的是,她和她丈夫都不是首次结婚了,两人都是再婚。植莉,你对离婚持什么态度?假如有一个离婚者,向你求婚,你会答应他吗?”
“那我要了解,他离婚的因由。”
“有什么区别吗?”
“有天渊之别。”
他想了一下。
“假定他是厌恶对方,想摈弃给他带来巨大不幸的婚姻呢?”
我也想一下。
“婚姻可以衡量出一个人的道德品格和责任感。”我说。“当两个人决定结合在一起,就应该想到,婚姻不只是一纸契约,它意味着,两个人都要对对方的前途命运承担责任。我觉得,假若夫妻双方都没有什么感情可言,那离婚是正确的;可如果只是单方面厌倦,就提出离婚,那就是不负责任。”
“你这么说,我基本了解你的意思了。也就是说,假设有一方希望维持婚姻,另一方就不应该提出离婚,不管这两个人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你是这个意思吗?我没理解错吧?”
“是的。”
“你觉得,这样人道吗?”
“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那才是不人道。”
“如果我不是很了解你的话,你这番冠冕堂皇的高谈阔论,一定会让我无法忍受。可是,我了解你,你表里如一,你怎么说的,表明你就是怎么想的。尽管你说得头头是道,我还是要问一句,维持这样的婚姻,他们俩人还会幸福吗?”
“在道德和责任面前,必须舍弃一己的幸福。解除这样的婚姻,会使错误的一方误入歧途,从一个失败婚姻走进另一个失败婚姻。”
“我怀疑你说服不了我。这样就误入歧途啦?好在你不是民政部门的。植莉,你太保守了,我恐怕你骨子里是个很传统的女人。你是否认为道德和责任感是维持婚姻的最重要的根柢?”
“是的。”
“我的为人一向很讲道德,那又怎么样呢?”他说。“有时候,人在特殊的环境中,会违背自己历来坚持的原则。假使我告诉你,我是个痛恨虚假的人,却一直生活在谎言中,你会相信吗?对这个世界我比你更了解——特别是有一种情况,你忽略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婚姻,本身就是不道德、卑鄙无耻的,依我之见,解除这样的婚姻,一点也不足为惜!”
接下来是一阵奇怪的静默,他自己的话似乎触动了他心井深处的某些回忆。我抬起眼睑,探索他缄默不言的原因。他仍端坐在那里不动,手里握着酒杯,一言不发地像是在追念自己心路上的什么东西。
“总之,”过了分把钟,他接上说。“生活是残酷的。一个人根本无法确定他人的历史长河中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表面看起来是对的东西,往往正好相反。譬如单腿受伤的人,直观来看,他的拐杖应该柱在伤腿的一边。但这是不符合力学原理的,拐杖应该柱在好腿的那边,这样行动起来,才不会感到太吃力。我曾在阿根廷呆过几个月。有一次,我在山里骑马。那时,我已经有五年没骑马了,摔伤了一条腿。那次伤疼让我深刻地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中最本质的东西,往往藏在最深处,不能依靠直观来判断。当然,说这些,你是不会马上理解的。不过,总有一天,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记住我的话——相信我的话吧!植莉,你介意我跟你谈这种话题吗?”
“不介意。”
“我知道你不会介意的,我们俩什么都谈得来。我跟你说话,就像跟我自己说话一样自在。我有这种感觉,你觉得奇怪吧?今天晚上我的话有点儿不着边际,请不要见怪。可能是我们共处的时间太长了,互相影响得太深了。不知为什么,我老是觉得,我们之间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好像认识五、六年了。人与人相处,时日一久,就只会看到对方的短处,你刚好反过来。你就像沼泽地里的一朵野生花,使你所在之处的空气格外芳香,我发现我很难不产生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愿望。”
他倏然微笑了一下,这个微笑令我大惑不解。话又说回来,他今晚的话都让我不得要领。他是个未婚之士,表现得却像深有体会。他传达给我的意思是,婚姻这个东西千差万别,别人的经验毫无借鉴意义,只能靠各人独立践而行之。整个晚上,他的情致好极了,亦庄亦谐,整个面部如春云舒卷。他说,他就像个被压迫的囚徒,经过多年的禁锢羁束之后,也想望放纵一下自己。还说,他从来没有这样开怀过,他可以和我一直谈到天明。
我说我也可以,但郑先生没有那样做。他觉得他不能这么自私,光顾享受自己的乐趣,忽视我的感受。那夜我们并没有久坐,只是比平日待得稍晚一点。我记得,我们是一块儿离开客厅的。在楼上,分手的时候,我们互道了晚安。我合门的当儿,听见郑先生也回到了自己的卧房。他就在我的隔壁。上床熄灯之后,我很快入睡了,而且睡得很香。
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听到一声金属碰锁的声音。我醒了过来。夜,涂墨一样的黑。窗外,万籁俱寂。我正在想,这声音究竟是开门声呢,还是关门声呢?就在这当口,外面过道上传来低慢的脚步声。我竖直两耳听着,那步音从我的房门外经过,是轻蹑的、隐秘性的,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很可怪——朝楼梯那个方向渐渐远去。
准是郑先生,我肯定是他。西侧除了我和他,没有第三个人会走路。小崔在东侧最尽头的一个房间。我捏亮台灯,写字台上的电子钟嘀嗒嘀嗒地响着,指针指着两点半。郑先生夤夜下楼,不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况且,他走起路来的声音,又是这样奇特。他是否需要别人的帮忙呢?我赶忙爬起来,披上外套,打开门。
过道里一片漆黑,我按亮过道的灯。赶至楼梯拐角处,我站住了。是的,我看见郑先生了。他怔立在半截楼梯中间,穿着睡服,赤着脚,两眼发直。我见状吃了一惊。曩者,以郑先生超人的天质和卓杰的才智,他准会猜到我来了。可是他呆壳壳地望着我,又听不出我,已经有两分钟了。
我心间感到模模糊糊的不安,便轻轻喊了他一声:
“郑先生?”
我期待他的回答。但是,真是叫人无法思议,他依然直挺挺地立在那里,眼神虚空迷离,脸色倦惫苍白,活像梦游者的脸。就在那一瞬间,我蓦地捂住嘴,一下子全明白了——对,梦游者!我知道有这种病症,想不到我会亲眼看到这种病人——怎么办呢?我马上想到的就是这个问题。
梦游者稍事歇息——我相信是这样——开始慢慢步下楼梯。我不敢再叫他了,深怕吓着了他。再说,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也说不出话来。他正走在高高的楼梯上,级层又没有铺地毯,由于打蜡的缘故,很滑。我不敢想像,假若一脚踩空,会有什么后果。我定立在原地,避免弄出声响,提心吊胆地等着他下楼,紧张得心都快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一俟他安全至楼下,我就疾速奔下楼去。
他已经出厅门了,门还开着。飞跑过老王的房间时,我有一个冲动,很想叫醒老王。可是扭头一看屋外的郑先生,他已走至院门,我惟恐敲门的当儿,他会离开我的视线,因此这个念头稍纵即逝。我匆匆促促地紧追出去。
梦游人走出别墅后,我跟寻他来到一片又密又深的树林。他的步子很慢。但此时已是午夜,林子里的浓雾升起来了,一切都显得模糊缥缈。我朦朦胧胧看见他的影子在前面穿行,可怎么也赶不上。黑黝黝的树干被飘忽不定的雾气遮蔽着,头上偶而碰到一些低矮的弯枝折桠,脚下荒棘丛生,我深一脚浅一脚的,步履维艰。空气里充满了树木流淌出的树液的香味,我收住脚步,四下望望,忽惊这片丛林是我以前未曾到过的。郑先生的身影若即若离,我想走得快些,他的背影反而离我越来越远。我心急如焚,拖到脚踝的睡裙被一簇柔韧带刺的荆棘树茎钩住,动弹不得。
这一意外倒提醒了我。一线月光透过云层泻下来,我借着那几许淡弱的微光,撕断已被钩破的裙摆,又用这团布料撕成大约二十根带子。我拿一根系在旁伸的枝梢上,接着往前赶。我一边寻找郑先生,一边用撕下的带子做路标。大概是做了路标的缘故,我不再担心迷路了。
我在鸦黑中摸索前行了半个钟点,也许还不止。又走了一小程路,我感觉我的脚被齿形的草叶割了一下,有点儿疼。我焦促地往前走,终于在两棵黑黢黢的树影间找到了郑先生。他俯卧在晚露似水的茂草上,一条盘根错节的柯条绞住了他的脚。很可能他就是这样绊倒了,但他并没有醒来,而是趴在草丛里呼呼大睡。
我步近他,蹲下身去轻拍他的胳膊——他像倒下的大树那样沉重不动。夜里寒凉,草丛中吹过一阵沾着水雾的湿风。时值暮春,树林夜间的气温还是很低的,我不能任由他这样跣足睡至天亮。我拉拉他的手,摇摇他的肩膀,一边喊他,直至把这个酣眠中的人唤醒过来。
“郑先生,你醒了吗?”我发觉他动了动,连忙问。
“怎么回事?”他发现自己趴在一个陌生的野地,十分疑惑。“我这是在哪儿?”
“郑先生,快起来。你的衣服都沾湿了,当心着凉。”
“植莉,是你吗?”他问道。
“是我。”
“我们现在在哪里?”
“树林里。”
“树林里?”他从草地上坐起来,不过他的脚仍然被茎条缠着。我帮他解开,他很顺从地让我帮助他。“真是奇了怪了,”他说。“我明明在床上躺得好好的,你干嘛把我带到这个鬼地方来?”
我告诉他,不是我带他来的,我是跟随他而至。看来,他对自己深夜出来溜哒的事情,一概不知。但是我想,既然他患有这种病,就应该如实相告,他有知情权。于是,我大略陈述了他梦游的始末。他静静地听着,一句话也不插,听毕,仿佛沉入了自己的精神世界之中。
“不错。”我等了一阵后,他说话了。“我是有这种怪病。不过,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肯定是昨晚酒喝得太多。医生说,我一喝酒,就容易患夜游症。”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