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云墨说:“没看过,不知道。”
闻三爷慨叹一声:“代沟。”然后递给他一把,“拆比装容易,先学怎么把它拆了。”
叶云墨在闻三爷的亲传手授下拆了枪,又依次装了回去。最后一步装好枪把,叶云墨突然举起枪,对准闻三爷。
闻三爷静静盯了他一会儿,唇角一弯:“没子弹,打不死人。”
叶云墨垂下枪,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我就是试试手感。”他掂了掂:“挺沉的。”
“你刚才举枪的姿势倒是像模像样,”闻三爷笑:“我都看硬了。”
叶云墨把枪还给他,问:“你杀过人吗?”
闻三爷没有回答。他接过枪,装弹匣,开保险,子弹上膛。抬起手,略一瞄准,扣动扳机。枪响,连击三发都正中靶心。动作迅速,一气呵成。
他俩都没戴降噪耳机。叶云墨的耳朵震得嗡嗡直响,情不自禁去按揉。闻三爷似乎习以为常。他关了保险,递给叶云墨。然后替他把耳机和护目镜戴上,从背后握住他的手,举起枪,对准远处的靶子:“试试看。”
子弹呼啸而出的一瞬间,闻三爷感觉到,从紧贴自己胸膛的后背,似乎传来了失序的心跳。
“开枪的感觉怎么样?”
“不怎么样。”叶云墨说:“还是写字比较有趣。”
“嗯,你的手确实更适合握笔。”闻三爷说:“毕竟写字可死不了人。”
叶云墨又开了几枪,稍微熟练了些。可惜准头不够,除了两枪上靶,其它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闻三爷闲庭信步,子弹好像长了眼睛,几乎没有偏离过靶心。
闻三爷打得尽兴,休息间隙随眼一瞥,见叶云墨盯住一个方向,脸色冷冷的。闻三爷顺着他的视线望去——还真是冤家路窄。
PS:在小天使们的鼓励下禽混得不可思议…如果八点前能再写完一章就二更。
第七章
林公子揽着个妖娆俊俏的妞儿,正百无聊赖听靶场教官介绍枪支种类,使用方法。他本来对这些毫无兴趣,身边这个刚得手的新欢偏要来长长见识,以便和她那帮小闺蜜有些与众不同的新鲜谈资。他正宠在兴头上,便带她到这儿消遣。不想一抬头,竟看见了闻三爷。
他甩开新欢,惊喜地上前打招呼:“真是巧了,在这儿碰见您。您也来玩枪?”
闻三爷淡淡应了。林公子看见他身边的叶云墨,有点儿讶异:“这不是天下春那个小美人儿吗?”又见到他脸上的刀疤,“哟,怎么还破了相了?不听话被教训了?三爷,不是我说,这小美人儿虽然好看,可脸都这样了您还带着,多辱没身份哪。您要是喜好这款,老弟我帮您物色物色,一定给您找个顶尖儿的!”
闻三爷听他说得四六不着,叶云墨的脸色也越听越沉,便随口应付了几句,推脱有事,带着叶云墨走了。
他们上了车,叶云墨问:“你怕不怕得罪他爹?”
闻三爷说:“不能说怕不怕,是我为什么要得罪他爹。”他饶有兴致地明知故问:“怎么了?”
叶云墨淡淡道:“不怎么,我就是恶心他。”
闻三爷大笑,亲昵地捏他脸:“不错,有点儿妖颜惑主的范儿。”他往后座一靠:“我帮你收拾他,你有什么交换条件?”
叶云墨不耐烦道:“没有,爱帮不帮。”
他人都已经任他摆布予取予求,还假惺惺谈什么交换条件,多虚伪。
“帮,当然帮。”闻三爷调侃他:“我等着爱妃哪天把朕的后宫给搅和黄了,那才够劲儿呢。”
叶云墨哼了一声,扭头盯着车窗外,不再说话。
自那以后,闻三爷似乎打定主意要讨好他这位“奸妃”。一天早上叶云墨刚醒,睡眼惺忪地下了楼,就看见闻三爷指挥着两个人,将一幅装裱好的画框抬了进来。
叶云墨问:“什么东西?”
闻三爷意气风发地说:“你不是喜欢字画?过来瞧瞧。”
叶云墨抬眼瞧着,是幅书法作品,临的《天发神谶碑》碑文,款印是清朝的东洲居士何绍基。
他仔细看了一会儿,问:“哪儿来的?”
闻三爷说:“拍卖行,三百多万拍回来的。”
叶云墨笑:“字写得不错,可惜不是何绍基的真迹。恭喜三爷,三百万打了个水漂。”
闻三爷挑眉:“哦?愿闻其详。”
叶云墨沉吟片刻,说:“东洲居士喜欢临碑帖,一生中临贴无数。他执笔的方法很独特,叫回腕法。”叶云墨比了一个姿势:“像这样,手往里扣,手指对着胸口拿笔。”
闻三爷皱眉:“看着好别扭。说句不好听的——像脑血栓后遗症患者在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