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美丽的小岛,白色的海鹭,在海岸低鸣徘徊,与夕阳共同构成一曲和谐的暮歌。
即使在这炎热的三伏天里,海岸上也是海风习习,让人丝毫感觉不到热浪的侵袭,此处正是一个避暑的胜地。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这浅浅的低吟,出自一个年约五十的胖子,他穿着一件麻布小褂背,袒胸露乳,脖子上挂着一串垂胸的琥珀捻珠,若是他再做一个“南无阿弥陀佛”的手势,没人怀疑他是一个得道高僧。
“老朱,你这酒肉和尚,又开始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了。”说话的年轻人二十六七岁的年纪,个头很高,精赤着上身,他的皮肤细腻柔滑,在夕阳下折散着光泽。
“天少,已经有七年了。”老朱笑着道。
天少明白他的意思,他信佛至今已经有七年了。自从七年前,他被法院宣判死刑后,他在黑暗的牢狱中,与佛相依,藉此打发余生。他常说,“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留。”与其说他信奉神佛,倒不如说他更喜欢研究佛教文化。
在老朱的人生中,他明白一个道理,所谓神只是愚昧世人的谎言,如果真的要强加一个神的存在,那么就让天少来成为我的神吧。也只有眼前这个年轻人,能让他甘愿成为他的仆人。
“老朱,你这几年的佛教文化倒是没有白参研,你对那些自愿加入‘守护双翼’的成员进行的洗脑模式,独树一帜,比当年李洪志的法轮功也不遑多让。”天少英俊的脸上那条细长的伤疤在老朱看来,既是岁月的见证,又是风雨的历程。
老朱无限感慨地道,“主要是你自己有成神的资本,你有俯瞰世人的资格。正是社会的残酷,跟人与人之间的仇恨与猜嫉,使得芸芸众生需要一种能获得心灵安稳的信仰,而你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眼神安慰,也能让他们感受到安全的自信。”
老朱看着眼前天少,虽然近在咫尺,但又有仿佛很遥远的感觉。天少眼神深遂地望着整个海面,他的身上罩着一层黄昏下淡淡的金光,整个人也似乎融入到暮色之中。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神也是靠着众人捧上神坛,才有今天的地位。我收到消息,欧洲最近出了几桩怪异的事。看来我们的休假,也到此为止了,为了那些忠实的信徒们,我们的热血依然激荡。”大家虽然以天少为核心,但他却从不独揽大权,他手下有一批好兄弟,能够为他分担各种压力,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处理过下面的事务了,若非特殊的事情,下面的人也不会打搅他的渡假。
“我一把老骨头了,此行我就不陪你去了。我还是在岛上研究一下人性,更逍遥自在。”这几年来,天少的内心是寂寞的,也没人能够理解他内心中的那份寂寞。他一直在寻找着子夜黑爵的同类,子夜黑爵的强大令天少非常感兴趣。每次得到有关子夜黑爵的同类的消息时,天少都会亲自前往,一探究竟。
天少坚信,在世界某个黑暗里的角落,这个世上肯定还有子夜黑爵的同类存在,只要不停地寻找,总会找到他们的踪迹。越是神秘的东西,越是吸引人。
警方对于采花贼的搜索工作,在进行一个星期后,毫无进展。
何伶坐在酒店经理办公室内的真皮沙发上,还是首次见到眼前这位富有传奇色彩的女老板叶轻灵。
叶轻灵未满三十,面容秀丽,脸上容光焕发,透着精明与自信。她的英气勃勃配上她的管理才能,让她在餐饮业内保持着一个令人羡慕的高度。
高士手中握着一杯红酒,望着窗外,这里是第三十三层。他的背脊挺直,有着优雅宽阔的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