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因为我是主角
馥殷城没想到再次遇见她,会在一个他完全没想过的情况,又或者说是场景。
别说他以貌取人,第一次遇见她简直无貌可言,充其量至少长得还是个人样,不属于变形怪之类的範畴。
第二次遇见她,该怎幺形容呢?
看过丑小鸭变天鹅吗?那你记得变成白天鹅的那只,当初还是鸭子的时候长的是什幺样?编号几号?毛是啥颜色?
如果我妈在生我的时候多加了付透视眼给我,也许还有辨别的希望,但事实是她没有,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一个已经被我抛诸脑后的女人,忽然间出现在我兄弟的婚宴上,还是以伴郎的角色和我站在同一条线上时,我能辨识出来的机率有多高?
后来,这件事至少向我验证了一个道理:自信或许不是件好事。
至少,我没有能把她认出来,再假装不认识她。
晶华酒店
就在这里,今晚将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多大?其实也不大,席开两百而已,不小,每桌花费十万。
很粉嫩的颜色,很梦幻的舞台,充斥着婚礼的大厅,会场的每个角落。
比起办这个婚宴所花费的价钱,今晚最别出心裁的设计莫约是满场的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