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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的简介(1 / 2)

匕首dagger:

中国武术器械,短剑或狭长的短刀。其首形状类匕(古人取食的器具),因而得名。据传尧、舜时已有匕首。匕首短小锋利,携带方便,是近距离搏斗的有效武器。其用法主要有击、刺、挑、剪、带等。演练时有单匕首和双匕首两种形式。

匕为古代膳食器,即勺。因一类短剑形态上像匕,故名。秦始皇兼并六国,积怨甚深,每游必重甲护身,“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这是《战国策》所载著名的荆轲刺秦王故事中的一句。”图穷匕见”更是妇孺皆知的传奇。

此武器由来已久。《吏记·吴太伯世家》:“使专诸置匕首于炙鱼之中以进食,手匕首刺王僚。”司马贞索隐:“刘氏曰:‘匕首,短剑也。’按《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通俗文》云:‘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刃可袖者。’”是短兵器的一种。甚至摔破石头就可以制作。由于制作极度简单,可以说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一定有这种东西。匕首携带方便,容易隐藏,所以即使在火炮发达之后,仍然还是军人无祛离手的原始武器。因而型态也是千差万别。一般说来它的长度是介于小刀(knife)与短剑(shortsword)之间,但其实很难明确地区分。由于长度短,几乎只能对近身的敌人使用,但危急时可以作投掷攻击也是很具有魅力的特点。

据史记载,早在原始社会就有石匕首,使用坚硬的石头打制或磨制而成,通常可成为“切削器”。商周以后出现青铜匕首,后来又有钢铁匕首。有的匕首为了增加刺杀效能,还在匕首尖端部用毒药淬之,刺中人身即可致死。《史记》中记载的曹沫执匕首劫持齐桓公,《战国策·燕策三》中记载的“图穷匕首见”的故事,都说明了匕首的独特优势。

汉代匕首常常与长剑并用。军队中除装备常规兵器外,有的也配有匕首以备急用。一般官吏除了佩剑还带有匕首,防身自卫,以防不测。到晋代,由于受少数民族刀剑形制的影响,匕首的形制有所变化。其首为环形呈纱帽状,腊向下分,刃的近腊处忽窄。唐代大诗人李白的《侠客行》说:“少年学剑术,匕首插吴鸿,由来百夫勇,挟此生雄风。”可见匕首与剑往往并提,匕首长久以来以其独特的功能普遍为兵家武士、行者侠客所用,作为一种辅助兵器而流传至今。

剑体短的一种,匕首的年代久远,石器时代即有石匕首。现今所用匕首,长约七八寸,多为钢制,有单刃和双刃之别,双刃之匕首中有脊,两边逐锐,头尖而薄。匕首的基本击法有刺、扎、挑、抹、豁、格、剜、剪、带等。其练法有单匕首练及匕首与其他兵器对练等。但一般匕首都为双使。

匕首剑体短的一种。别称有短剑、小剑、叉子、插子。

梅花匕其形为两端有枪头的锐器,长约一尺二寸,铁制,当中作握手用,其杆为圆形或方形,上缠绸带,握手处有一个月牙形护手刃,使用时,一般左右手各持一匕。

匕首的年代悠远,石器时代即有石匕首。至商、周发展为青铜或铁铸成。至汉代军中骑士多配有。晋代张载《匕首铭》云:“匕首之设,应速应近,即不忽备,亦无轻念。利用形彰,切以道隐。”

至唐代,佩带匕首之风仍盛,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载:“刘氏曰‘匕首,短剑也’。《盐铁论》中以为长尺八寸。《通俗文》谓:‘其头类匕,故曰匕首也。’“现今所用匕首,长约七八寸,多为钢制,有单刃和双刃之别,双刃之匕首中有脊,两边逐锐,头尖而薄。匕首的基本南昌法有刺、扎、挑、抹、豁、格、剜、剪、带等。其练法有单匕首练及匕首与其他兵器对练等。但一般匕首都为双使。现介绍如下几种匕首。

(1)匕首:剑体短的一种。别称有短剑、小剑、叉子、插子。

(2)石匕首:为石器时代的兵器。

(3)小剑:匕首的古时别名。《闻奇录》:“有卫士于腕间出弹子一丸,皆五色,令变化,即化双燕飞腾,又令变,即化二小剑交击,须臾复为丸入腕中。”《考工记·姚代为剑疏》:“汉时名小剑为匕首。”见“匕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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