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olo驶进尼斯的时候,自己却鬼使神差地到了青岛。
胡子是跟一帮摇滚老炮一起去的青岛,他们是去给一个摇滚乐比赛当评委的。
其实胡子一直认为摇滚乐比赛是一件纯无聊的事情,甚至不道德,胡子早在1993年就曾带头反对过由《中国社会报》发起的“十大摇滚乐队”评选活动。但胡子是一个喜欢青岛的人,甚至可以说他迷恋青岛,所以,当别人给了胡子一个理由,胡子就又一次来到青岛。
是什么让胡子如此迷恋青岛,胡子自己也说不清,但他每次去青岛,他都觉得很舒服,像回妈妈家。妈妈是胡子一生的爱人,爸爸死后,妈妈又成了胡子心底最珍贵的情人。
胡子在青岛没有情人,甚至连朋友也没有。胡子也不喜欢海,胡子觉得海是一个坑人的地方。但胡子就是喜欢青岛,没理由,无厘头。
结束了评选,哥儿几个觉得很受伤,哪儿有什么好的乐队会参加比赛啊?!
一个当地的女记者说想带他们去海边的一个音乐酒吧喝酒,女记者长得还行,他们就跟着去了,去了就发现上当了。酒吧里早就坐了一大帮摇滚歌迷,他们一进去就响起了掌声,是一个隐藏起来的商业活动。胡子走在最后,他见势不妙,偷偷开溜了。
胡子完全不熟悉周围的环境,大海边,人也没有,车也没有,只有风胡乱地吹,大夏天吹得人毛骨悚然。
漫无目的地行走,然后就看到一家酒吧,酒吧里在放王磊的《出门人》。
胡子进去,没什么人,胡子坐下,要了一瓶啤酒。
隔壁桌五六个人闹哄哄地在拼酒,听口音居然是北京人。再没有其他人了。
胡子接到那几个人打来的电话,说他们那儿人家给安排了几个小尖尖,而且巨尖,而且肉多狼少,叫胡子赶紧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