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认是个了不起的刺客,除了不会用枪,十八般武艺他样样精通。苍天无眼哪,他没有生于武侠时代,但他愿意做个城市猎人。可是命运一直没给他机会,害他只能屈身在一家酒店做保安。
怀才不遇的人总是闷闷不乐,何况今天这种晦涩的天气,更让他无精打采。但他做梦也没想到,一展抱负的机遇正以来电铃声的方式向他靠近。
从接起这个电话到对方挂了机,他都没能清楚地判断,这是否属于骚扰?不过这骚扰很有吸引力呀!
他鬼使神差地进了换衣间,抖手抖脚地打开自己的衣柜,天啦,里面真的有个纸袋!好似解除引爆程序般,他心慌口跳地打开一看,花花绿绿的是钞票,黑沉沉的是手枪!天哪天,不是骚扰!
怎么办?到底怎么办?钞票当然不需要考虑啦,问题是这手枪,太令人恐惧了,难道真的要做刺客?
茫然呀,没有理想的人是悲哀的,但是当理想快要实现时,他才发现自己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可是三十二年过去了,不能再犹豫!
他在卫生间里心慌意乱地检查了钞票的真假,至于那把枪,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能以惊人的速度为它装上子弹。
接下来的事就是回家换衣服,刺客应该穿黑色风衣戴墨镜。好了,一切都已就绪,可是要不要带这把枪?算了吧,走火就麻烦了!没子弹也能走火吗?他妈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一次出马得凭真功夫折服主顾,谁让那家伙在电话里的口气那么高傲!
他摸索着出了楼道,为啥要摸索?戴着墨镜嘛!来到街上他才发现,外面的光线也不是很好呀!要不摘下墨镜?不行,到了行动地点再说,如果路上有人盯梢,最少有墨镜遮掩。
他心神不宁地坐进出租车,司机问他去哪。
“杀人,哦不,坟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