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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2 / 2)

“怪哉!从未见有妖物如此。”

红蝙蝠自合胡国来,不识中原官话,更不敢动。只偷瞧去,但见其姿容端丽,貌如好女,眉眼间却另有阴冷,令人胆寒。妖物之中,自有些秘法,能察彼此深浅。然红蝙蝠望了又望,看不穿底细,反觉心下一凛,难免乖顺不少。

亦是机缘凑巧,来者乃山中一白狐,曰朔,修行数百年,趁秋凉化作人形,与一众书生赏菊谈笑,半醉而归。途中察红蝙蝠气息,大以为奇,遂捕之。

初至中原,便遇大妖,红蝙蝠敛翅屏息,唯恐其发怒,将己吞入腹中。不多时,至白狐所居宅第,仍瑟瑟发抖,垂首默然。

朔见了掌中物,颇觉有趣,便露利爪,当作玩物来回拨弄。红蝙蝠翅足僵直,又觉肚腹遭指尖划过,惧意更盛。未几,自白狐掌心跌下,现出人形。朔亦大惊,视之,乃一纤弱少年,约十五六,生得一副番人面貌,长发垂腰,遍体皎白如月。只双眸赤红,似血欲滴,又像琉璃通透,惹人爱怜。

则少年赤身坐地,欲启齿求饶,又思及彼此话语不通,泫然欲泣。朔见猎心喜,将人扶起,柔声劝慰。少年踌躇半饷,方呜咽出声。果真为番人腔调,倒也动听。然饥饿难忍,又受惊吓,顾不得颜面,一时泪落如雨。朔略知其意,便起,抱少年出园中,召来梅鹿数头,任其取食。

既饱足,少年心下稍安,方觉己身光裸,未着一缕。顷刻面染红霞,不敢抬头。朔也曾见过各色美人,从未生情,亦不近身。今拥少年在怀,意稍动,不禁失笑道:“汝……果真有趣。今后,便名晖,与吾作伴。”遂命仆将昔时所喜红衣裁剪,正合少年身形,衬得若天人下界,艳丽非常。

自此,晖居此处,因天性聪颖,尚未及冬末,已识得中原话语,更能诗书。自言乃合胡人,不知因何成妖,嗜食鹿兔牲畜之血,往往夜间行走,不喜日光。朔怜其流落异乡,亦教此间风俗及换貌之法,装作中原人士,出外游玩。

只一事不好:朔为大妖,又未失元阳,故精血堪比灵参仙草,乃大补之物。晖渐长成,与之朝夕相对,难免蠢蠢欲动。然品性纯良,平日尚不伤人,今受恩于其,岂敢恣意妄为?遂强忍饥渴,稍有疏离。这般苦心,朔却半点不知,还道自家露了情思,沉吟半饷,终不能弃。暗忖道:“当以蜜意柔情,动其心,改其志。何怕枕边凄冷,无人同眠?”遂问暖嘘寒,倍甚殷勤,远胜先前。晖愈觉难堪,愁肠百结,不敢坦言。

正所谓各藏心事,暗自纠结。一个心思重,一个欲念炽;一个腹中饥,一个心头乱;一个求尝颈上红腥,一个愿结连理同欢。

不觉春暖,枝上新桃灼灼,蝶舞莺语。二人见之,皆喜,便置宴园中。晖辞不善酒,被朔再三苦劝,方饮,只半盏便双颊红飞,醉眼惺忪。盖朔候多时,察其亦有意于己,只懵懂不知。遂以酒作媒,半梦半醒间,要成好事。

则晖颤声不止,情兴如炽,还带出些番人口音。未几,不由得蹙眉启齿,正咬在朔颈上,渗出血来。“哎呀!”埋首忙舐,尝得满嘴腥甜,倒也遂愿。

“莫道区区精血,若要吾百年道行,亦可。”朔轻笑道,“甘之如饴。”

闻言,晖赧然泪下,便低声应道:“尚,尚未及曙……”切莫辜负良辰。朔知其话中未尽之意,甚喜,又一阵掀腾捣弄,闻鸡鸣而不止。

既作夫妻,晖长留此地,不归合胡。则朔时时心念,入夜便与之欢好,被翻红浪,蝶恋蜂恣。二人恩爱非常,数年后,同云游各处,看尽大江南北山水盛景。

第55章(五十五)枫藤

有启华者,临涣之茶商也,贩茶于贵溪及湖越一带,后遭兵乱,家业凋零。然其妻病亡,又耗财帛,渐不能度日,囊罄如洗。幸仍存一子,曰昭,年才十二,聪慧过人。则启华不敢动死志,忖道:“若吾死,吾儿定不能活。又,有何颜面见吾妻也!宁再磋磨些时日,俟吾儿自立,方可……”未几,泪落如雨。

遂辛劳终日,为养独子。及昭十四五,启华积劳久矣,又常思念其妻,故成心疾辄发,诸药不灵。缠绵病榻数月,终撒手人寰,与妻为伴。昭大恸,耗大半家资,扶灵归乡。后事既了,亦无心进学,欲置临街商铺,学其父贩茶。

一日闲步长街,忽见一家张罗白事,妇抱子哀哭,声甚悲切。便寻人问,方知乃布庄主人前日暴毙,留妻子相对而哭,无以为计。闻言,昭意稍动,然时机未至,不敢妄动。俟翌日,请牙人来,为求商铺。则牙人沉吟半饷,曰:“长街有一布庄,因主人家急需财帛,贱卖而已。”昭答曰:“吾亦闻其事,妇孺无以为生,着实令人生怜。”遂使牙人往布庄处,一谈便拢,数日后定过契书,将布庄换作茶铺。

而铺后乃先前主人一家居所,虽不甚开阔,若独居,亦算洁净。昭愈喜,也不租小宅,在后间住下。

不觉年余,一夕,昭与诸茶商饮宴迟归,就榻引被而眠。及夜半,凉风习习,故尚留一丝清明。半醉间,有人抚其颊,又搂脖颈,所及之处,皆酥麻难耐。昭大惊,然四肢绵软,不能动,屏息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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