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长勇磕了磕烟袋说:“归靡要留在村子里生活,你们又没有田地,唯一谋生的就是打猎。你该好好地帮他一下,不然以后怎样过日子?”
“我知道的。”
其实归靡存下的钱,他就算是不干活,几年下来都不用担心吃穿。但他不是好吃懒做的人,落雁也一样,所以他们还是跟以往一样,该做的事情一件也不落下。而让落雁最高兴的是知女莫若父,江长勇的想法跟她是如出一辙。
小宝长到两岁,还是头一回跟落雁分开。
眼看着她转身要离开,他的眼里含满了眼泪,“哇”的一声便哭了出来。落雁听到他的哭音心都慌了起来,小宝伸出小手索抱,她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孩子不舍得娘亲,她何尝不是一样?
即使只是分开三五天的时间,她的心里也是百般的不舍。
“孩子也该学习独立一下。”
落雁的娘把小宝抱进了屋里,示意落雁趁他看不见赶紧出门。小宝是男孩子,不可以总是这样娇气,一刻都不离他的娘亲,趁这个机会锻炼一下并不是坏事。落雁想到归靡答应了清欢,等小宝长大就跟随他去打仗,她咬了一咬牙,趁着她娘把小宝抱去找果子吃,转身走出了家门。
他们谢家的男儿,一定要顶天立地,从小就独立善行。
小宝的哭音只持续了一会便低了下去,落雁一直站在门外聆听,猜想是她娘想了法子把他哄住。小宝一向很乖很听话,所以也不会哭闹太久。她的唇间露出了笑意,归靡还在竹林里等着她回去,她趁着天色还没有黑下来,加快了脚步往家中走去。
139重返山林
从竹林出发离开了村子,落雁跟上次一样,与归靡一起往山林的深处而去。
参天的古木遮挡了初夏的热气,沿途都是盛开的野花,景致竟然比上次来的时候,更加让人流连忘返。
归靡已经离开了三年,但是他依然清楚地记得路途。
落雁自己是个小迷糊,走过的卢只要稍微复杂一点,也会轻易就迷失方向。她不由得感激归靡的本事,他天生有着猎人的触觉,认路的本事是刻在了骨子里面。归靡背着竹篓,帮助她走过难行的山径。
往常归靡一年当中,都会进山打猎好几次。
所以道路被踩踏出来,他很容易就清理干净,这一次因为时隔太久再加上是初夏万物复苏,杂草生长藤蔓缠绕,他们走得比过去要艰难很多。归靡拿着镰刀清理道路,只是半个早上已经大汗淋漓。
落雁拉他在山石上面坐下来,把从家里带出来的凉水倒出来,用瓷碗盛着递到了他的手中。
归靡接过去之后,仰起了脖子一饮而尽。
在外面打仗了三年,日夜操练行军不止,他的确是比过去长得更加强壮结实。胸口的肌肉虬起,水滴顺着敞开的衣襟往下滑,落雁只是迎视了一眼,便已经足够面红耳赤,心跳如雷。
归靡好笑地打量着落雁,他是她的丈夫,他们早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她在他的面前还是像少女般的羞涩。他庆幸自己把她从家里带了出来,只要有她的陪伴,打猎的行程便变得不再孤单。
当晚天黑之前,归靡和落雁总算是,赶到了第一个落脚的地方。
因为三年没有整修,所以草棚的顶盖都已经被风雨掀翻,幸好是夏天所以也不用担心下雨,他们也就在星月的照耀下躺卧下来,相拥着睡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简单地填饱肚子之后,他们继续往山林的更深处出发。
大山深处的春天,要比山脚下来得迟缓。当村子里面已经进入初夏,这里还是刚刚春暖花开。上一次归靡带着落雁进山,是秋末冬初的天气,而这一次赶上了好时候,他带着她走上了另一条新道。
落雁跟随着归靡,气喘吁吁地攀上了高坡,眼睛却突然被他用手捂上。
“归靡,怎么啦?”
她看不清前路,一下子就撞入了他的胸怀之中。归靡拉着她的手往前行了几步,然后把捂住眼睛的手移开。
眼前豁然重见光明,落雁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在他们脚下的是一片看不到边际的山谷,开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花,一路繁盛的向着天边开放。身形庞大的蝴蝶上下翩飞,浓浓的花香扑鼻而来,一切恍如是人间仙境。
“太美了。”
落雁激动地跑进了百花深处。
她在遍地的野花当中忘情地跑动,足下的花草像是毯子一样,即使她摔跌在上面也不感觉到痛。她随手采摘身边的野花,红的、黄的、粉的、紫的,一定是天上的彩虹把碎片都散落在这里,所以花朵才会开出如此美丽的颜色。
只是一小会儿,落雁的手里便摘了满满的一捧野花,几乎是拿不过来。
归靡在她的身边坐下来,摘了一朵明黄色的野花,除去了枝叶,把它插在了落雁的发髻之上。花香与人面相照,他注看着自己的妻子,着了迷一样移不走目光。
“归靡——”
落雁含羞地依靠在他的怀里,唇边噙着醉人的浅笑,芳心可可,尽在不言之中。
大黄狗扑了过来,追逐着落雁在野地里奔跑。
“归靡,救我!”